臺灣大學的教學平台「 NTU COOL」 於今年(2025) 9 月 25 日更新其《用戶協議》,新增條款要求使用者授權平台將其上傳的課程素材、作業、討論區內容等,經「去識別化」處理後,應用於輔助教學之人工智慧模型(AI model)的研發與後續開源計畫。若使用者不同意授權資料,個人教學平台頁面便遭凍結,導致學生無法上傳課程作業,形同變相強制同意,引發臺大學生強烈不滿,質疑此舉侵犯隱私與個人資料自主權。
爭議爆發後,不到24小時,NTU COOL 團隊在「 NTU 台大學生交流版」回應:目前平台的技術框架尚無法針對單一條款客製化勾選功能,僅支援「使用者需同意後方可登入」。
「在權衡對已同意使用者(愈七成/兩萬人)的影響後,我們決定維持當前版本,並同步提供 Email 申請的退出方案,作為內建功能上線前的過渡辦法。(…)我們已將『在平台中直接設定授權與否』的功能列為最高優先級開發項目,完成後將立即上線。」
但令學生無法理解的是,為何同學在「半強迫」下同意的授權,已被NTU COOL團隊斷定具實質效力?若不同意,還需要主動寫信解除授權?
儘管NTU COOL 團隊最終在四天後致歉,並宣布撤銷此次協議更新,退回初版協議。但這代表「師生上傳到平台的素材不會被拿去訓練AI」了嗎?在重新發布用戶協議前,團隊會如何避免相關爭議一再重演?
記者 | 王弘禹
編輯 | 方博弘
本次NTU COOL更新協議的爭議爆發後,許多同學開始擔心自己的資料會怎麼被平台使用。翻閱 初版協議 ,記者發現其實在 一節內,早已廣泛授權平台使用資料的權力。
按初版用戶協議,平台只要在「輔助教學目的」範圍內,就能夠利用使用者上傳的素材。NTU COOL 團隊在本次專訪中坦言,即便沒有這次更新,他們依然可以利用這些資料訓練 AI 模型,例如已上線的字幕服務 cool-whisper,就是用教授的課程影片訓練而成。而這次更新協議的核心目的,只是為了取得將訓練後的模型及其人工智慧程式源碼

( 取自 : NTU COOL系統介面 )
在初版協議已充分授權平台使用學生作業訓練AI的情況下,為何NTU COOL希望模型能夠公開釋出?在使用者普遍「不會細看用戶協議」的慣習下,團隊如何看待使用者的「知情權」?在開發過程中,團隊成員擁有多大的權限,可以接觸和使用到學生的作業與課程內容?
為釐清這些問題,意識報於10月15日專訪負責 NTU COOL 的教學發展中心教學科技組組長黃從仁,以及副組長張暐舜。
黃從仁組長和張暐舜副組長在訪談開始前,便熱情地向記者表示「有什麼問題盡管問,我們應該什麼都可以回答」。當意識報拋出第一個問題「目前NTU COOL團隊資料應用規劃與現況是什麼?或者更具體的說,公告中提及的自動出題會怎麼運作?」時,張暐舜副組長希望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以先從過去NTU COOL應用資料的背景開始講起。
用戶協議更新的背景
張暐舜副組長:我想要先講一下背景,其實NTU COOL如何應用資料,這件事情並不是最近才發生的,(平台)從2017年到現在可以慢慢的成長,我們用了很多使用者的資訊,他不一定是使用者上傳的資料,比如說我們要知道說使用者有沒有在用什麼樣的功能,使用者怎麼用在課堂上?老師會運用這個功能來做什麼樣的教學活動,學生的反應、參與度怎麼樣,這個都是我們在做的使用者研究內容。
黃從仁組長:原始的第一版使用者協議授權範圍已經蠻大的,可是我想要請同學或大家不要太擔心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畢竟不是商業公司,所以我們沒有營利行為,就是說我們不會去,例如說什麼就是賣出去,然後賺錢之類的,就是我們全部的目的,都只是在於說就是增進師生的教學與學習,讓平台就是變得更好。
黃從仁組長:那第一版跟第二版最大、最大的差別就是,其實第一版的授權就已經允許我們可以拿來訓練AI模型,那只是說這個AI模型是沒有辦法發佈的。所以第二版真正在推的事情是說我們可以發佈這些模型。那你想說到底為什麼要release(釋出)這些模型,例如cool-whisper(以教授上傳之錄音檔訓練的語音轉文字模型)是李宏毅老師的團隊幫忙的。對電腦科學領域做研究的常規來講,如果研究出一個產品,除了投入在NTU COOL上產生字幕外,通常希望有一些其他影響力,也會想要寫個論文。那當你寫成論文之後,通常也會release model,如同許多其他open的LLM(大語言模型)一樣。
追問:可是這樣聽起來比較像慣例,而不是release之後真的有什麼好處?
黃從仁組長:你從user的角度看(可能沒什麼好處),我們講說為什麼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那我們試著從李宏毅老師團隊的角度來看,他幫忙做這些事情其實是要花一些effort的,那所以他希望說,就是除了服務之外,也順便就是變成是研究的一部分,他發Paper會希望release,因為這是慣例。那如果這一次不能release的話,那之後對他來講,他就沒有什麼太大的動機,再進來幫忙做這件事情,那不只是這個計畫,之後還會有其他各式各樣的AI都會有同樣的問題。從台大的角度來看或社會的角度來看,全台灣給我們這麼多,就是社會給我們這麼多億的資源,我們是有一些社會責任的,那我們作為就是台灣的高教的領頭羊,例如說很多其他的學校想說你們開發出這麼好的東西來,那你可不可以share給我們。我們清大也想要用,所以這個是角色在看事情的,我覺得是不同的觀點。
張暐舜副組長:我想要說一下,如果今天這個東西(語音辨識模型)表現很一般般, 那我想大家也不會特別去關注它。我先補充個背景說明,我們原本的用戶協議其實已經可以拿使用者的資料來研究,那所以我們當時有問法務處說,那我們現在要訓練cool-whisper,需要拿老師們上課的錄音檔來做辨識可不可以?法務處說可以。因為我們的用戶協議裡面就是這樣寫,可是法務處有說,如果我們要把它開源可能就會有一些問題,本來的協議沒有包括到開源,會有一些疑慮。我們決定要改一版用戶協議之後,獲得大家的同意,之後,我們再重新訓練一次拿去開源的模型。回到為什麼我們要做cool-whisper。是因為我們大概從2019年就希望影片有字幕了,但我們當初試了市場上所有商用的語音辨識模型效果都不好,為什麼呢?因為台大老師講話都中英夾雜。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不想要提供很爛的字幕,所以我們就想到說,我們平台上已經累積了這麼多影片,我們有這麼多中英夾雜的語料,所以我們其實從2020年的時候,我們就開始在做模型的訓練,那時候還沒有OpenAI和whisper這些東西,我們當時其實很土炮,所以這是為什麼要跟李宏毅老師的研究室合作,因為我們團隊除了做這個網站的開發,不可能還要有各式各樣的人,所以我們需要有這些可以做機器學習的人才。後來OpenAI釋出whipser模型,讓大家可以應用,所以才做出這個中英夾雜辨識非常好的模型,然後就是因為到現在市面上都還沒有中英夾雜辨識非常好的語音模型,其他人才會覺得說,台大你做出這麼棒的東西,能不能分享。這些其他人通常都是教育相關的人。
黃從仁組長:主要就是說我們現在國際化,不只臺大清大學生國際化,對於國際學生有這些字幕,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的字幕都可以幫到他們許多,這是一個社會需求。
不知情的同意授權?
意識報(以下簡稱意): cool-whisper是一個已經成功推行的語音辨識模型,而它主要是用老師的課程影片訓練。就NTU COOL團隊的理解,你們認為老師知道他們的資料被用在訓練語音辨識模型嗎?
張暐舜副組長:那你覺得除了我們在user agreement(用戶協議),而且大家使用平臺之後都一定要按同意才能使用外,我們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所有的老師都知道,如果他都沒有看的話。
黃從仁組長:那我們就是要辦一個event,然後直播,可是問題是沒有人會來參加。
張暐舜副組長:我想你應該也知道NTU COOL常常在發公告,什麼時候會停機、什麼時候會做什麼事情,那我們其實已經用這樣子的方式去處理了。
意:關於cool-whisper的訓練,NTU COOL是否有評估過教授對於授權資料的態度或是意見?
張暐舜副組長:沒有。因為我們覺得我們訓練出來的模型只有使用在NTU COOL上,另外是我們有確認我們有這個權限。
追問:那有老師反對這件事情嗎?
張暐舜副組長:沒有(訓練cool-whisper),只有反對開源。
追問:那NTU COOL除了以用戶協議公告外,有做其他主動的知會嗎?
黃從仁組長:應該是說因為我們也算是個科技團隊,然後也算是個科技產品,那所以有很多時候就是我們也都是follow大家的慣例,convention這樣。那所以舉個例子來講,我們平常使用social media或其他網站,其實也都是要按這些東西這樣,可是他也不會追著每天打電話給我說
張暐舜副組長(接著說):「我今天要拿你的東西來做什麼」就像比如說,你辦信用卡,公司可能會跟你說你的資料會被拿去做宣傳等其他用途,或者是他會用你的資料打廣告給你,那如果他今天要拿你的資料來做宣傳,他不會再打一次電話跟你講,說我今天要把你的資料拿去哪裡做宣傳了,大概是這個概念,對嗎?
回應:但這似乎是一個預期上的問題。教授或同學使用NTU COOL的時候,應該沒有預期到作業或課程素材會被平台拿去訓練。
黃從仁組長:我想大家擔心的是說會不會有ㄧ些不好的後果嗎?是如果資料被用會有一些不好的後果,像是資料被竊取,你問這個問題的背景是這個嗎?
回應:不一定是擔心有什麼結果,應該是使用者知不知情的問題:使用者對於自己的資料會被怎麼用,能不能有一個清晰的理解?
張暐舜副組長:那回到剛剛說的,我們使用所有的網站的時候,或者其他電子產品或是像剛剛說的金融產品,它的規範,它不可能,這麼說好了,我不知道我明天會需要拿使用者的資料來做什麼的研究。我誠懇的告訴你,因為我們接下來可能還有很多新的功能。我的意思是說,我10年前或是我5年前訂這個user agreement(用戶協議)的時候,我不會知道10年後要做什麼研究,所以你的user agreement一定是大的。
黃從仁組長:包山包海
張暐舜副組長:如果我每要做一個新的研究,我就需要重新做一個user agreement(用戶協議)的調整,把它寫得很細。比如說我今天要把這個老師的影片的音檔,拿來做語音模型辨識的訓練喔。
黃從仁組長:那可能會有一百個勾要勾。
張暐舜副組長:然後我可能10個月後,我可能需要跟老師說,我要把老師你的錄音音檔拿來做這個出題模型的訓練囉。那這樣子的話,第一個他細數不完,同時老師們、使用者們會一直被打擾。同時,就像你說的,我們都知道用戶協議他畢竟是法律文件,他可能不會寫到每一個人都懂,那今天要讓每個人都懂,變成說,我們這個研究可能要推遲很久,因為我要讓每一個人都了解、知情並同意每一個研究的細節,所以我們才會在用戶協議訂得很大,前提只用在讓教學平台的功能更好這件事情。
意:許多同學基於對台大的信任或者說對NTU COOL團隊的信任,應該並不是所有作業都不想要授權你們使用,但實際情形有太多種不同的作業,像是有些作業會涉及個人創傷或隱私,這時候同學可能就很不想要有任何被資料使用的機會。請問目前使用者有任何管道,能夠知道自己有哪些資料已被平台用何種形式運用嗎 ?
張暐舜副組長:這可能要寫信來問我們。
黃從仁組長:應該這樣說,我可以理解會有這樣的擔憂。不過我們從實務的操作面來談,像是法律條文,現在已經很長了,那假設我們分得更細緻( 授權範圍 ),當然可以,但就是會變得很長。我覺得比較容易的操作是全有或全無。
張暐舜副組長:比如說我的作業,都不供AI模型訓練使用。
追問:不能分不同計畫取得資料授權嗎?這種需要使用到敏感資料的計畫應該不會非常頻繁?
張暐舜副組長:每個人對敏感的定義不同。
回應: 例如使用者在網站上的點擊事件等使用行為數據,可以作為一開始單獨的通用授權,之後就都不需要問。但針對作業內容或課程內容等核心內容,就可能分不同計畫授權。
黃從仁組長:如果全校師生超過50%的人都同意,都覺得這不是擾民的話,那我願意就只要有新計畫都再問一次。
追問:請問你們覺得擾民的原因是因為這種(涉及課程或作業內容)的計畫頻率真的很高嗎?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可能每年都做好幾種不一樣的使用者研究。
追問:有哪些使用者研究會需要同學授權自己上傳的作業?使用者研究應該不會用到作業本身的內容吧?
張暐舜副組長:比如說我們在開發PDF註記這個功能的時候,我們就要去看老師到底怎麼用,我們是進到課程裡面去看老師在這個文件上標註了什麼問題,同學們怎麼回應問題。
開發過程中,團隊成員檢閱學生隱私的權限管理
意:關於團隊檢閱課程文件的權限,請問有什麼流程或是限制濫權的措施嗎?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所有成員都要簽保密協議,我今天可以隨時隨地看得到你交的作業,我不能無緣無故的去看你交的作業,跟不能下載下來。
意:「不能無緣無故看我的作業」,這部分可以多說詳細一點嗎?
張暐舜副組長:比如說今天可能有兩個情境,第一個情境是有老師跟我反應,覺得現在同學都用AI寫作業,之前就有老師跟我們提出過這個疑慮,認為學校應該要明文禁止學生用AI寫作業,不過這不是我們的趨勢,我們是希望大家善用AI工具的。總之,我們會去想說,那到底為什麼這個老師會有這個疑慮呢?是不是他們班的同學交的作業真的都看起來像是用AI寫的呢?
追問:你們接著會做什麼事?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不會去跟老師講,我們只是好奇為甚麼這個老師反應這麼大。
追問:所以這種情況你們可以檢閱(作業)嗎?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可以看,因為我們是為了要去瞭解說,為甚麼學校老師會有這個反應,然後為甚麼學校老師會強力的要求學校要禁止學生用AI寫作業。那我們要觀察學生有沒有用AI寫作業的時候,我們就會進去看一下這個班的狀況,比如說我們就選老師出的某一次作業,然後大概看一下大家寫的是什麼樣的狀況,是不是看起來真的一副AI寫的,我們要去理解。
張暐舜副組長:當我們要去訂一個學校的政策,或者是說我們要去說明什麼叫做善用AI的時候,我們需要做的、必要的觀察。這是第一個情境,第二個情境是如果有學生反應作業上傳了但老師看不到,那我們就會去看那個作業的狀況,瞭解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意:NTU COOL 團隊的成員都有這些權限嗎?
張暐舜副組長:只有客服跟使用者經驗研究師可以看到。
黃從仁組長:這個沒有辦法。因為就像台大計中(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的系統管理員,他可以看到每個人的email包含校長的,包含我的內容,如果有需要的時候,例如有人說甚麼要殺總統。
回應: 可以想像會有一些狀況需要看到原始資料,不過應該會有一個程序上的規定,能不能舉例像是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看?剛剛聽起來沒有什麼規則,似乎不是所有同學都能接受,當自己的作業被老師說像AI的時候,平台方可以檢閱我的作業內容。
黃從仁組長:我們在職場上做事,或者是說在資工領域,安全和方便一直是個權衡的狀況。一個系統如果很安全,那你就會發現你需要VPN等過程…,所以我們可以把整個行政流程訂得很嚴謹,可是他就會拖慢團隊所有東西的執行速度。
張暐舜副組長:像是剛剛第一個情境,針對現在學校需不需要限制同學用AI寫作業,這是我們平台或者我們教育政策的一個研究。我們簽的合約裡就有規定我們不能把你們的東西對外散布,如果我做了會有法律責任。我可以做的事情是為了讓學校的運作更好,為了讓師生有更多幫助時,我需要做這個研究,需要觀察、看這個作業或使用者的資料,這是我在我的職權內,所以我才可以做的事情。假如我今天告訴別人你的作業怎麼寫。我們的平台上會留有我當初檢閱你作業的紀錄,我到時候就會被詢問。
未來AI應用的規劃與資料需求
意:NTU COOL在道歉聲明中提到,需要學生授權資料以利未來開發新功能,能不能跟我們更具體地說說未來規劃?
黃從仁組長:有一些功能是從字幕出發的,一旦我們有了字幕之後,就可以有影片的摘要和分段,像是有些課程的錄影是教室自動錄播,一錄可能就是三小時,如果同學只是要複習某一段,那這個摘要和分段的功能就有助於同學找到具體的段落在哪。
黃從仁組長:我們要開發的許多功能都來自老師或是同學的許願清單,像是老師的許願清單裡面就會覺得說平常考試出題,這件事情對他們來說負擔蠻大的,所以我們也會花點時間來做自動輔助出題。這不只是幫助老師,也可以幫助學生。
張暐舜副組長:譬如說,看完這個影片之後,可不可以出三題,讓我知道我有沒有把這個影片看懂,又或者是從老師上傳的課程材料出五個題目檢驗同學有沒有讀懂。
追問:不過這樣聽起來,需要的資料都是老師的部分,那未來會縮限用戶協議的授權範圍嗎?譬如學生授權的範圍,還會使用到學生的作業內容嗎?
黃從仁組長:這還不確定,當然我們還是可以有一些更公開的討論。不過在我心中,他是有可能的(應用學生的作業資料)。舉個例子,例如說,我們今天在做所謂的教學研究,假設我們今天有個是用學生的作業之類資料的語言模型,那我就有一個類似學生的mind(想法)在那。那我們就可以比較知道說,像這樣的課程、材料或這樣的考題,對學生來說,是不是太難,因為語言模型可能吐出來的答案或分數很糟。又或者我們可以做一些研究,用學生作業寫得怎麼樣,預測他未來的期中跟期末或整個學期的成績會是怎麼樣。那這都可以幫助老師及早評估,在學生還沒考之前,我就可以知道學生落後了。
黃從仁組長:我們聊1個小時之後,我真的現在有非常強大的慾望,有一個活動,是跟大家真的來溝通這樣,那我的意思是說,我們都很尊重大家。如果大家覺得說作業,我就是不要,你就是不要給我弄,那我們ok那就是不會有剛剛的東西。
未來協議修訂方針
意:未來有預計出一個比較白話版本的用戶協議嗎?
黃從仁組長:我們會再跟法務處討論。我們會想做,因為我們自己也要先看懂,像是之前協議中寫的什麼「前開」人工智慧,我剛開始也不懂是什麼意思,所以我們會去問。我們也會想要出個白話版本的用戶協議,但不確定法律上他們有沒有他們的擔憂。
意:那有考慮做技術應用的白話解釋嗎?像是什麼是你們指的訓練AI模型?
黃從仁組長:這是我們做得不夠好的溝通問題。應該這樣說,我們也想要跟大家溝通,可是實際上我們在辦活動的時候,就沒有人來參加嘛。除了活動外,你會怎麼建議?
回應:像是同意用戶協議的頁面中,除了用戶協議本身,旁邊也應該要有個QA?
黃從仁組長:類似說旁邊有個小問號,點進去之後有更多說明這樣?不過那這些說明,它到底會是協議的一部分,還是單純的說明。例如我們講說有cool-whisper(語音辨識模型)什麼的,但我未來會有新功能的話。我們可以問問法務處說怎麼寫比較完善,我們就盡量做。
意:過去擬定用戶協議的流程是由NTU COOL提出需求,接著由台大法務處協助擬定協議。請問未來會加入什麼流程避免爭議再度重演?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可能想要蒐集大家的意見,我們把這一些考量全部跟法務處講。為了要做的完整,在蒐集需求這個階段,我們就已經要囊括學生、老師和專業學者之類的意見整理成一包,之後再去跟法務處說,我們希望我們新的條約可以顧及這一些,問他們在協議的書寫上有什麼建議。
張暐舜副組長:像是之前我們要執行「課程資料保存期限七年」的政策時,我們除了到學校跟學生定期有的一個月會說明,還有到學校的行政會議、教務會議等,跟學生、行政主管、各個院長和系主任說明。在這個過程中,大家有很多疑問,像是甚麼東西會被刪掉、東西我找不到怎麼辦等問題。我們也間接知道說大家對於東西會被刪掉的疑慮可能是甚麼,那我們要怎麼去說明跟幫助大家自己去備份資料等等,這其實就是一個過程。
張暐舜副組長:那我們關於AI的部分,沒有做到這麼完整。因此其實大家好像是被突然看到用戶協議才知道。我想表達的是,COOL其實從以前到現在就是一直會想要做這些所謂透明或是去跟大家溝通的事情,那AI部分我們做不好跟沒有做完整。
張暐舜副組長:我們禮拜一開內部會議的時候,就有說到我們可能要先跟研協(研究生協會)和學生會都要先約1個會議。
意:目前用戶協議授權是永久、不可撤回的,這部分未來會刪除嗎?
黃從仁組長:我們會再去討論,因為這執行難得點是,我們把資料訓練在模型裡,大家下載該模型就是下載了,沒辦法撤回。開源之後,可能會有各式各樣的問題發生,包含說同學或老師可能有一些違反著作權的問題,可能最好的作法是把授權生效的時間改成從當下開始,總之,這個是有機會變動的。
張暐舜副組長:有的東西可能可以撤回,比如說有一個同學他畢業了,他說他以前交的作業全部都要撤回,那可能他畢業了,這件事情可以做,但如果他今天還在學習中,然後他這樣做,會不會造成老師發現那個同學的作業怎麼突然不見了,這些可能都還要再去討論,我覺得蠻細緻的。
意:在道歉公告中,NTU COOL承諾未來的條文會確保落實「使用者具選擇權」的原則,請問這是指使用者有選擇權決定是否接受整份協議,還是指選擇是否接受協議中的特定條文的權利?
黃從仁組長:特定條文。我們還是希望說初版協議(目前的協議)是一個基礎協議,這個基礎協議還是得有。
意:那未來的基礎協議還是傾向保留原本廣泛的授權範圍嗎?
黃從仁組長:希望,作為平台方。不過有一點我們蠻確定的,未來一定會分老師版和學生版的用戶協議,因為我們知道學生對於作業的部分比較有擔憂,所以我們會把學生的分開,也就是兩個用戶協議可能會長得不一樣。那現在的用戶協議,確實是比較偏向老師一點,所以我相信分兩個角色後,學生的基礎協議應該跟現在長得不太一樣。
黃從仁組長: 總之,這是理想跟實務(的差異)。實務上就沒辦法做事(若不取得廣泛授權),我的意思是說,你也會希望說我們是一個有效率的團隊。
張暐舜副組長:所以我們才會把我們的目標放在用戶協議裡面。當然你會覺得說改善教學是一件很廣闊的事情,可是我們要確保這件事情其實是回來約束我們自己,要求我們做的所有事情,一定是要為了改善教學,我們不能為了其他私自的利益,或是其他私人的需求去做任何資料的取用。我覺得這其實是回頭來提醒我們自己一定是要這麼做。當然我們很難說,你們要相信我們。
回應:但先前提問的問題主要在,使用者沒辦法清楚的瞭解資料使用的範圍跟應用標的
黃從仁組長:那我們比較建設性一點好不好,就是往未來看,你有沒有看到哪一個平台,它的使用者條例有個好的範例,我們就模仿他。
張暐舜副組長:當初擬這個條例我相信也是參考很多教學平台的版本來擬的。那現在已經過了五、六年,如果有新的、還不錯的,那就跟我們分享。
黃從仁組長:In general(大體而言),是一個使用者與平台之間trust(信任)的問題,當然這個信任是我們需要earn(爭取)來的,不是說好像本來你就應該要信任我們,可是還是希望說大家可以相信我們所有都是立意良善。
黃從仁組長:一個平台或是產品,都有所謂的stakeholder(利害相關人),平台方有平台方要做的事情,然後使用者又有分老師跟同學在意的事情,或者他們對平台的contribute(貢獻)不太一樣,那我覺得每個人從每個人的觀點都會有一個最optimal(最佳)的解方,但這個解方可能跟其他人是有一個tension或敵對的關係。我們就是公開、透明的這樣溝通的話,希望可以找到一個中間的版本,或是妥協的方案。
黃從仁組長:最後補充一下,我也一直有跟國家跟國科會他們開AI相關法律的會議,會議上,我們有討論到一個現象,例如說歐洲那邊的法律越嚴謹,他們的AI發展就越慢,然後反過來說就是大陸。這就是我剛剛在講的取捨跟tension(張力),我們各式各樣的規範可以真的很嚴格,可是真的就是會在執行拖慢,不只是我們的AI發展,也包含行政的速度。

